出境伴手禮

如果要將台灣的水果(鮮果)當成伴手禮攜帶至國外,

依照目的地國家、地區和水果,大致分成3種規定。

了解目的地國家的規定,多多品嘗台灣的水果。

  1. 可以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2. 經檢疫合格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可攜帶出境
  3. 不可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將植物(水果、蔬菜等)帶到國外的方式,分為旅客攜帶、貨物、郵寄等3種,本網站介紹的是旅客攜帶的規定。

日本日本

經檢疫合格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可攜帶出境

韓國韓國

不可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中國大陸中國大陸

不可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香港香港

可以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新加坡新加坡

可以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阿拉伯聯合大公國

可以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馬來西亞馬來西亞

可以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歐盟歐盟

經檢疫合格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可攜帶出境

紐西蘭紐西蘭

不可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加拿大加拿大

可以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印尼印尼

經檢疫合格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可攜帶出境

泰國泰國

經檢疫合格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可攜帶出境

瑞士瑞士

經檢疫合格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可攜帶出境

俄羅斯俄羅斯

經檢疫合格符合輸入國檢疫規定可攜帶出境

美國美國

不可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澳大利亞澳大利亞

不可當作伴手禮攜帶出境。

若對於出境伴手禮有任何問題,請洽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植物檢疫組)。
電子郵件:dpq@mail.baphiq.gov.tw,電話:02-23431406